2017年7月3日下午,钟山县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法官经过将近半个月不定点查明,顺利将与法官耍赖的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的经营者张某木栅在其9楼的办公室内,因其依然拒绝接受遵守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保险费义务,继续执行法官依法宣告对其拘押5日,将一隆再行隆不还钱的张老板请进了班房。董某与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决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赔偿金董某各项损失总计73260.36元,因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并未遵守赔偿义务,董某于2017年1月10日申请人强制执行,钟山法院依法不予法院。经查,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系由张某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
在继续执行过程中,钟山法院继续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协商偿还事宜,从3月6日第一次寻找被执行人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经营者张某算数起,继续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张某协商偿还事宜,面临董某明确提出只要钟山万某国际大酒店重复使用赔偿金68000元才可的继续执行方案,张某却屡次以要与合伙人商量为借口如期不愿还钱。即便是慑于继续执行的压力,被执行人于6月5日做出自2017年6月20日起每个月偿还债务董某4000元的书面确保,但是累计到偿还保证期到期日,被执行人张某依然不时的哭穷,没什么筹钱偿还的意愿。
是可忍孰不可忍,被执行人一隆再赖的不道德以及对生效法律文书置若罔闻的肆意态度早已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苛制裁。最后,张某为其赖账不还的不道德代价了悲惨的代价,钟山法院依法对张某司法拘押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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